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🏊♂️🏊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和《普通高等沐鸣2军事课教学大纲》,为做好学生军训工作,结合沐鸣2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是普通高等沐鸣2学生就学期间的一门必修课,纳入沐鸣2教学计划, “军事课成绩记入学生档案”,是学生毕业和入伍的重要依据,未经批准,擅自不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者,其成绩以零分记🚔。
第二条 军训期间应做到
(一)服从命令,听从教官指挥,克服困难,坚决完成训练
任务😁。
(二)严格执行条令🐇、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,遵纪守法▶️。
(三)严格执行作息制度,按时出操、训练、熄灯就寝,熄灯后,不得喧哗👨🏽⚕️、打闹,在寝室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。
(四)严格执行内务制度,做到内务整齐有序、卫生干净🔶。
(五)团结👡🏃🏻、协作🉑🤟🏿、文明,尊重教官和老师,服从管理🌕。
(六)遵守安全军训规定,学生📅、教官、教师、军训工作人员严禁做危险性动作,否则后果自负👩🏿🔧。
(七)各军训连队按划分的场地进行训练,整齐有序地摆放水瓶📔、水杯等喝水器具。禁止在训练场地、围栏🧖🏿♂️、会场,抽烟👩🏼🦰、乱丢帽子、垃圾🙆🏽、水瓶💇🏿、烟头🏋🏻♀️、费纸等,发现一次扣军训成绩,二次扣发军训合格证,三次取销军训成绩🤷♂️。
第三条 着装要求
军训期间统一着装,按制服要求穿戴整齐,不佩带非统一指定的徽章、标志♞、耳环🏄🏽、项链𓀓、戒指等手饰物品🛍。
第四条 请销假规定
(一)军训期间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,参训学生不得随意请假👨🏼💻。
(二)特殊情况下,出具相关证明,可酌情请假,凡未准假无故缺勤的按旷训处理。
(三)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(含两天)的经辅导员、教官同意,报系领导批准;三天以上(含三天)的请假除系领导签批后还须报沐鸣2武装部批准,并准时销假。
第五条 减免训练科目、缓训规定
(一)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,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经辅导员审批、系审核后,报武装部同意,后方可减免强度大的训练科目或者缓训。
(二)缓训的学生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军事训练。
第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的需重训和补考
(一)擅自不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的👨🏻💼;
(二)军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🤾🏿♀️🦹🏽;
(三)请假累计超过三天的🪕;
(四)无故旷训一天的🏃🏻♀️➡️;
(五)军训不合格的。
第七条 奖励和惩处规定
(一)对在军训期间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;
(二)对违反纪律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
1.故意作假逃避军训者,无军训课成绩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🕵🏻。
2.未经批准,擅自不参加军训者,无军训课成绩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。
3.在军训期间,消极散漫,屡次违纪者,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4.擅自离开训练地或私自出走者,无军训课成绩🗽。视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🎮。
5.未遵守和执行沐鸣2军训的其它规定和要求,可作出相应的处理💹。